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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类型: 建筑装饰   |  发布时间: 2026-05-18 13:16:18      
咨询内容: 尊敬的各位专家和老师工程为公建性质装饰工程专业,采用13清单19定额,固定单价合同,现在为结算阶段,我方为施工单位,有几个清单计算规则和组价上面的疑问烦请老师给予指导,谢谢! 原合同清单描述为 1.吊顶形式、吊杆规格、高度:平顶 2.龙骨材料种类、规格、中距:C50轻钢副龙骨 3.基层材料种类、规格:双层9.5厚石膏板吊顶,部分15mm细木工板(防火、防腐处理),含检修口等 4.面层材料品种、规格:石膏板、刮腻子两遍、乳胶漆三遍 投标组价为:“B3-0042”+"B2-0139"+“B3-0092”+“B5-0266”+“B5-0210 乳胶漆 室内天棚面 两遍” 施工过程中变更为 4.面层材料品种、规格:石膏板、刮腻子三遍、贝壳粉三遍 结算套用“B5-0210 乳胶漆 室内天棚面 两遍”实际遍数改为3遍 乳胶漆调整为贝壳粉材料价+“B5-0261刮腻子每增减一遍”,这里面减原合同组价中的乳胶漆“B5-0210 乳胶漆 室内天棚面 两遍”需要将乳胶漆实际变数改为3遍吗?
答复意见: 建议按设计改为三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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