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问题类型:
建筑装饰 | 发布时间:
2026-07-13 12:23:35 |
| 咨询内容:
问题内容:你好,我方为EPC总承包单位,2023年底至2024年初在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某项目施工过程中,因征地及地方民绕原因,导致部分基础施工进入冬季施工阶段,基础施工采取暖棚法取暖措施,施工前按照要求编制《冬季施工方案》并经监理、业主单位审批同意,施工后办理了工程认证。结算过程中就定额套取存在疑问:根据《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》(JLJD-FY-2019),“冬季施工增加费”按冬季施工期间完成人工费的 150%计取。按该方法计算费用与本项目实际冬季施工投入费用(包括暖棚法费用、冬季降效及其他临时措施等)差距过大。请问:是否可以参照2024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(JLJD-JZ-2024)执行,记取冬季施工期间完成定额人工费的 50%加上按冬季施工方案暖棚法增加费用。
答复意见:清单计价工程建议根据批准的方案及工程认证为基础,以双方最终确认的措施费价格为准!
追问内容:
现有争议事项咨询,请予以明确政策性、定额条文意见:
1、对比 JLJD-JZ-2024 定额规则:新版定额冬季施工增加费仅计取人工费 50%(降效费用),暖棚等特殊加温措施另行计取。对于施工期在2023年底至2024年初,属于跨新旧定额时段施工的项目,发承包双方是否可以参照 2024 定额计价逻辑协商执行:冬季施工降效按相应人工费计取,暖棚专项措施依据方案单独计价?
2、本项目并非施工单位主动安排冬施,系外部征地及地方民扰协调因素造成工期延后采取冬施;专项暖棚施工方案已完整履行审批手续并完成工程认证。清单计价模式下,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额外冬季专项施工措施,在方案审批、现场认证齐全前提下,定额费率不足以覆盖实际投入,除双方协商外,造价管理部门有无相关结算指导意见?
诉求:请依据现行吉林省定额条文、结算相关文件给予明确、可用于工程结算的答复意见,不要仅表述由甲乙双方协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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