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问题类型:
建筑装饰 | 发布时间:
2026-05-21 20:24:47 |
| 咨询内容:
26年的项目关于彩钢屋面维修,设计提出做法是“屋顶彩钢屋面局部维修锈蚀点1000处(每处锈蚀面积小于0.005平方米)(以实际发生为准);彩钢板孔洞用彩钢专用防水胶泥或金属修补剂填平压实,略高于板面;若孔洞稍大,可先贴一层金属补片再封胶泥后,采用粘贴1.5mmPVC防水卷材对漏洞部位维修,彩钢专用密封膏封边,每个尺寸250x250mm,”,由于取消了21修缮定额,在24定额里面能找到相对适配的项目“C6-0837 其他项目安装 孔洞封堵 防爆胶泥(防水胶泥)”“A8-0050 高分子聚氯乙烯卷材防水 热风焊接法一层 平面” “A11-0250 防水翻修、砍补 建筑油膏嵌缝修补”,C6-0837用来适 孔洞封堵,A8-0050用来适配自粘防水卷材,A11-0250 用来适配 卷材四周油膏封边。问题1: 按照以上定额选用是否可以? 目前套项出来综合单价价格大约20元/处费用,在垂直运输费用另外计取的情况下,20元/处的价格是否能属于合理价格区间?问题2:如果以上定额适用,但是以上工艺操作比零星维修还零星维修,我们是否可以在借用以上定额的基础上,给定额乘以一些扩大系数,比如人工*系数,或者材料*系数,或者机械*系数,以这方式计入对应的费用? 如果可以的话,大概乘以多少系数算是合理范围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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