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问题类型:
建筑装饰 | 发布时间:
2026-07-24 20:00:12 |
| 咨询内容:
本项目施工合同采用定额计价,并按合同约定下浮率总价下浮。本项目设计桩基为PHC 500 AB 125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,设计桩长17m,桩顶标高为-2.4m、-4.2、-3.1m。现场实际施工时均未送桩到设计标高,现场截桩头长度约2.8-4.5m。
桩基础工程程量计算规则第4条:“预制桩预算、结算工程量均按本定额计算规则执行。”应如何理解?
结算时打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桩长度是否包含截桩头的长度,送桩实际未发生是否计算?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