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问题类型:
建筑装饰 | 发布时间:
2026-05-14 14:41:05 |
| 咨询内容:
本工程的基础大面为150mm厚基础底板,墙下基础局部加厚为300mm厚,基础顶标高相同、底部加厚,墙体基本是通长的。合同清单中分别列出条形基础、筏板基础的混凝土清单,模板清单也是区分条形基础和筏板基础,混凝土和模板的清单工程量单位都是m3。结算中,审核一方给予计算条形基础模板(墙下300mm厚部分),不同意计算筏板基础模板,理由是清单规范中指出“原槽浇灌的混凝土基础,不计算模板”。施工认为,原招标清单划分时,将底板划分成条形基础模板和筏板基础模板两项,在投标时施工方综合考虑已进行报价,并且施工方已按图纸施工筏板基础,基于以上几点,结算时应该按图计算筏板基础的体积(150mm厚部分)计入筏板基础模板清单项,而不应只计算墙下条形基础模板。请提供意见,谢谢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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